一、组织构成
77779193永利2018年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审委员会”)构成如下:
主任委员:陈斌开(院长)
委员:史宇鹏(研究生教学副院长)郭冬梅(二级纪委委员)张川川(研究生导师)祝伟(行政管理人员)张珏(行政管理人员)赵若思(行政管理人员)蒋晓敏(研究生代表) 任阳(研究生代表)
二、参评对象和申请条件
1、参评对象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2015、2016、2017级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和2016、2017级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定向和专项计划定向在职学习的研究生除外。
2、申请条件
详见《77779193永利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管理办法(试行)》(校发[2015]107号,附件1)中“第二章”中的相关规定,本办法详见《研究生手册》,也可于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网站“规章制度”栏“奖助工作”条目内下载查看。
三、奖励标准和名额
1、奖励标准
详见校发[2015]107号文件“第二章”中的相关规定。
2、名额
结合学校下发的总体名额,学院2018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名额分配如下:
类别 |
一等奖学金名额 |
二等奖学金名额 |
小计 |
博士 |
10 |
24 |
34 |
硕士 |
71 |
119 |
190 |
四、评选指标体系
见附件1《77779193永利2018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细则》
见附件2《77779193永利2018年学业奖学金评分细则》
五、工作安排
1、评审实施细则公示
(1)学院公示
时间:9月20日-21日
方式:学院网站
对本细则如有异议,可于公示期间反映至学院评审委员会。
办公电话:62288923,电子邮箱:roxi.zhao@hotmail.com
(2)学校公示
学院公示无异议后的评审实施细则报学校研究生奖助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审核通过后,在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网站向全校研究生公示。
2、申请流程
符合申请条件的同学如实填写《77779193永利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表》,于9月27日前(不得晚于9月27日)提交至沙河校区1号楼104办公室赵若思老师。
申请表内涉及的所有成果均需提供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原件现场审核,复印件提交。所有成果取得时间须为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不在此时间范围内的成果不可作为评审材料。
3、评审、审定及结果公示
(1)学院评审及公示
学院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
评审结果公示时间:10月10日-12日
公示方式:学院网站
(2)学校审定及公示
学校领导小组进行审定。
审定结果公示方式:学校OA系统、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网站
(3)申诉流程
对学院评审结果如有异议,可于公示期间向学院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诉。如对评审委员会作出的答复仍存在异议,可在学校公示阶段向学校领导小组提请裁决。学校领导小组根据复核和调查情况予以裁决为最终回复。
学院评审委员会办公电话:62288923,电子邮箱:roxi.zhao@hotmail.com
学校领导小组联系方式以学校公示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