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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研究生院《关于做好2018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作者:来源: 阅读次数:日期:2018-09-06

各位学员:

近日,研究生院发布了《关于做好2018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工作的通知》的通知(http://gs.cufe.edu.cn/info/1063/5422.htm),现转发如下:

关于做好2018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9-06 10:36    浏览次数: 4    来源:

各有关培养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对同等学力人员学位论文答辩的过程管理,强化答辩环节的质量控制,提高学位论文质量,结合学校有关规定和实际情况,确保2018年度同等学力人员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授予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913日前上报今年答辩名单:包括姓名、专业、申请编号、身份证号等字段。  

二、答辩资格审核:  

1914日前学院完成答辩资格材料初审:身份证复印件、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前置学历毕业证复印件、前置学位证复印件、资格认定考试成绩单(一式两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全国统考成绩查询结果(两门考试成绩)、科研成果复印件(含封面、目录和正文)。  

2920日前,学院将审核无误的答辩材料按顺序放入档案袋中,按照申请编号顺序统一报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以下简称“学位办”)。    

三、学位论文评阅:  

930日前,各学院到研究生院领取学位论文评阅书。同等学力人员的学位论文评阅工作由各培养单位负责组织,各学院应聘请与论文相关学科的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评阅学位论文,论文评阅人为 3人,其中至少要有 1位我校和申请人所在单位以外的专家。申请人的指导教师不能作为学位论文评阅人。    

四、学位论文答辩:  

1120日前,各学院完成同等学力人员学位论文答辩工作。答辩委员会由不少于 5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组成,其中至少有 3人是硕士研究生导师、1人是我校和申请人所在单位以外的专家。申请人的指导教师不能作为答辩委员。答辩委员会另设1名秘书,负责答辩过程记录等具体工作。  

五、答辩后材料报送:  

1122日前各学院将答辩后材料报送至学位办,逾期未报,责任自负。上报材料包括: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硕士学位申请书(一式两份)、申请硕士学位推荐人意见书(须两名推荐人)、硕士学位论文评阅书(三份)、硕士学位答辩审核表(一式两份)、硕士学位答辩表决票(五份)。每个人的材料按顺序放入档案袋中,按照申请编号顺序统一报送研究生院学位办。  

六、有关要求  

各培养单位要按照本通知的要求和时间规定严格执行。各单位负责人要高度重视同等学力人员学位论文答辩工作,按照学校统一要求,结合自身情况,制定本单位答辩计划和具体日程,采取有力措施,严格过程管理,确保今年同等学力人员论文答辩和学位授予工作顺利完成。  

 

研究生院  

201896  

上一条:转发研究生院《关于做好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京外考点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题库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做好2018年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工作的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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